1月15日,中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春节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2024年1月18日至1月24日,开展2024年春节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检查程序:此次大检查分为5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全市通报。
1月16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即日起至1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专项检查。
原文如下:
中山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4年春节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力以赴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我市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美丽中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印发<2023年第四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春节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月18日至1月24日。
二、检查程序
此次大检查分为5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全市通报。
三、检查重点
(一)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不随意压减勘察设计费用、不随意压缩合理施工工期要求;施工单位是否确保工程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加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统筹协调管理;监理单位是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勘察、设计、监测单位是否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及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防汛防风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地下暗挖、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高层外墙脚手架、工地围墙等临时设施落实抗雷雨大风防御措施情况;临时建筑(设施)防御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与维护情况;防御雷击措施落实情况;地下施工点以及脚手架基础、深基坑、塔吊基础、围墙基础等排水措施落实情况;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四)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危大工程100%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整改闭环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可靠情况;动火审批手续情况。
(八)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工作情况。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措施情况: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九)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水下作业、气囊使用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建涉水地下工程穿越地层的水文地质状况及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是否加强体系建设,是否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十)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编制审查;安全教育是否交底;高处作业人员是否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得到保障;是否有足够的安全巡查、专人监护及安全防护。
重点检查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配备防汛防涝应急救援物资;是否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施工;是否进行施工组织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专人对基坑安全进行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是否在临边、临空以及周边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安装可靠的围挡和防护。
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危大工程管理档案及落实相关措施;监理单位是否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对模板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搭设人员是否取得并持有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是否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落实模板工程"五个必须"。
(十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具有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书、竖向主框架、防坠落和防倾覆装置及升降动力设备等合格证及检查记录;从事架体安拆、升降的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架体是否按要求设置附着支承装置、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和同步控制装置;施工单位以及专业分包单位是否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处置方案是否编制完善且符合实际情况。
(十四)文明施工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六个100%"(建筑施工现场100%围蔽、裸露土方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净、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防尘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情况,施工单位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1日
东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整治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决定即日起至1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全市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专项检查,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加大精准执法力度,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
(二)范围: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截污管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现场检测。
三、检查内容
(一)参建主体及检测机构行为。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检测安全措施有关规定情况。重点排查整治危险性较大的现场专项检测行为(静载、高应变、钢结构、幕墙、有限空间内的检测等),以及现场检测过程中的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发承包行为情况。重点排查以下行为:建设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检测机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各项目建设(含业主,下同)、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所有在莞建设项目的现场检测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各检测机构对所承接的检测业务组织自查自纠,按照附件《建设工程检测现场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结合《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作业的通知》《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安全作业指引》等有关要求对管理制度落实、人员管理、检测行为、安全管理等实施重点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迅速整改并限期消除,隐患不消除不得进行检测,确保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整改,自查情况应存档备查。
(二)执法检查。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安排,对本辖区内受监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检测行为进行排查,全力以赴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检查组,工程所在镇街(园区)监督机构派员参与,对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检测行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检测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以及企业整改闭合情况,务求工作成效。对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反馈给镇街(园区)住建部门,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检测机构要以本次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现场检测行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带头组织,把工作任务细化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二)落实排查。建设、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检测现场安全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及时跟踪闭合。
(三)加强执法。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大执法处罚和追责问责力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落实调查取证,及时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行政处罚、风险企业等级认定及公示等措施。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督办等手段,全力推动专项检查行动扎实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渎职、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用铁的纪律推动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关键词:中山,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