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明确: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晨会",并由本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文件全文附文后)。
近期,德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全面推行"晨会"制度的通知》,明确:
晨会可按照班组分批次进行(每批次时间不少于10分钟),应在现场视频监控视线范围内进行并留存影像资料。
自5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必须建立和推行晨会制度。
将晨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过第三方辅助巡查、暗访抽查、视频监控抽查等方式,持续发力,确保取得实效。
检查过程中发现未按要求落实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停工整改并计入信用惩戒记录,取消当年评先创优申报资格。
山东省文件全文: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全面推行"晨会"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部):
现将《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严格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晨会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的具体实践,可以有效提高作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减少事故事件发生。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工程参建各方要高度重视晨会制度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监管和主体两项责任,以最实的举措全面落实晨会制度。
二、落实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是建筑工地晨会制度的牵头单位,承担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根据项目实际,制定晨会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晨会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实施过程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晨会可按照班组分批次进行(每批次时间不少于10分钟),应在现场视频监控视线范围内进行并留存影像资料。晨会可同作业前交底同步开展,内容紧密结合当日施工作业,指出具体注意事项和风险隐患,并对安全注意事项、防护措进行交底。活动开展务必注重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三、强化督导检查
自5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必须建立和推行晨会制度。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将晨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过第三方辅助巡查、暗访抽查、视频监控抽查等方式,持续发力,确保取得实效。检查过程中发现未按要求落实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停工整改并计入信用惩戒记录,取消当年评先创优申报资格。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4日
关键词:山东,晨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