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混改新机制,落实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五字"工作方针,推动建立与混改企业特点相适应的法务工作新模式,在集团公司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开启了"大法务"之路。

一年来,中心坚持服务大局、深入一线、主动作为,为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中心完成了集团公司及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提前半年实现自负盈亏,在探索"大法务"改革的道路上亮点纷呈。

诉讼工作稳中向好 助企减损成效显著

一年来,中心共办理诉讼案件376件,涉案金额15.6亿元;结案229件,结案率60.9%,为公司减少损失7902.04万元。中心主动落实集团公司"三该"工作要求,对结算时间过长、无法盘活等停缓建项目做到应诉尽诉、以诉促谈、应赢尽赢,通过诉讼及非诉手段实现回款6637万元,其中诉讼回款4305.6万元、非诉回款2032万元。

建章立制夯实基石 非诉工作实现突破

一年来,中心发布了8项制度文件,从非诉管理、诉讼管理、项目巡察、风险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为中心顺利开展工作和公司法律事务服务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夯实了法务基石。

中心全面做好"围墙内外墙外"的法律服务工作,对项目履约各环节进行法律服务把关和跟踪预警,有效实现了施工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提升了公司整体控风险能力,降低了被诉案件发生率。如,在巡察中发现大乌古镇项目、桃林大厦项目存在潜亏及重大法律风险等问题后,通过债权债务梳理,帮助相应分公司与业主方签订协议书,以转移供应商债务的方式,将项目债务全部转移给业主,在获取相应管理费的同时解除合同,达到止损和减少诉讼风险的效果。其中,大乌古镇项目确认债权572.20万元,债务由业主兜底承担;桃林大厦项目确认债权2780.55万元,债务转移2143万元,剩余未转移的债务1041.96万元,业主将随工程款支付给公司。

严控成本费用支出 降本增效硕果累累

一年来,中心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优化结构、降本增效的指示要求,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降压人力成本。法务改革后,由原来的15人精简到11人,并进一步加强效益考核,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等传统分配方式,通过差异化薪酬待遇,提升工作效率和效益,减少人员费用。二是降压营运成本。中心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和公司文件标准,严控办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等支出,如能内训实现的效果则不外聘专家,杜绝铺张浪费。三是压缩服务外包费用。中心成立后自办案件364件,自办率达到96.81%,按照广西律师收费标准,为公司减少外聘律师费约1200万元。四是降压资金受限金额。中心多渠道帮助公司解冻司法受限资金7967.88万元,占冻结资金的81.25%。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打造高效精英团队

中心11名法务人员,全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并取得公司律师证;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1人,3-10年工作经验10人;能够应对从项目承接前期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法律服务,以及诉讼、非诉、"三项"审核、全过程法律风险管控、法律培训、外聘律师管理等工作。

中心一直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要求,把员工的应诉能力作为第一技能、基础技能,通过设定自办案件率的年度考核指标、严控外聘律师代理,使员工获得了大量的诉讼实战机会,具备了应对建设工程领域常见诉讼纠纷的信心和能力;通过不断总结诉讼的经验和教训,使员工逐渐提升了风险识别能力和化解能力,为打造高素质精英团队蓄积了力量、打下了基础。

下个一年,中心将继续保持初心,在公司的领导下,在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深入开展全过程法律风险管理,持续加强法务队伍人才建设,切实实现法务工作精细化管理目标,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广西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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