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住房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
一、支持施工企业申请工程设计资质
1、申请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可直接申请相应类别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申报程序:按照工程设计资质的相同申报渠道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依据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的相应条件进行考核。
3、业绩申报: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业绩申报。
二、支持设计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
1、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条件: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
2、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条件:达到以上二级资质要求
3、考核要求:依据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相应条件进行考核
4、业绩申报: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施工业绩申报
三、建筑业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核定
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资质转出企业注册地为省外的,由原资质审批管理部门函告我厅,我厅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关键词:建企资质,管理,意见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