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和分账制工作的通报。
基本情况
24个在建工程规范落实了"两制"工作,在此进行表扬。
163个工程未规范落实"两制"工作,立即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书》(整改时限15个工作日),限期未整改的,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处置。
实名制要求
工程项目现场全员通过"i深建"落实实名登记、实名考勤和防疫登记工作,其中劳务人员每日考勤率不得低于60%;
项目经理每月综合考勤率不得低于80%,其他六大类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每月综合考勤率不得低于60%。
分账制要求
建设单位应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月、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总包合同要约定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工人工资款比例和拨付周期,存量项目未约定相关内容的应签订施工总包合同补充协议;
总包单位应开设工人工资专用账户,通过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项目工人工资,并将专用账户发放流水通过各商业银行实时同步到"两制"平台。
附原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和分账制工作的通报(2022年第一期)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分账制管理,提升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清欠保支工作源头治理措施,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集中治理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建市场〔2022〕2号),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将全市"两制"工作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两制"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简称"两制平台")数据统计,市、区两级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共计1932个,其中录入七大类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工程占全部工程的74.33%,七大类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率达标的工程占全部工程的37.68%,劳务工人考勤率达标的工程占全部工程的54.61%,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并将工资流水同步到"两制"平台的工程占全部工程的36.6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三方监管协议的上传率已覆盖约93%,各项目通报内容详见附件1。
根据各区监管项目数据统计,各区监管的项目在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录入七大类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三方监管协议的上传等方面落实较好,但个别区仍存在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未按月、足额将工人工资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总包单位未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并将工资流水同步到"两制"平台等突出问题,监管力度仍然不足,相关问题请督促项目限期整改。各主管单位监管工程项目"两制"落实具体比例详见附件2。
(二)"两制"工作落实较好的项目
根据"两制平台"统计,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核坝路市政工程、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二期工程、深圳湾文化广场(深圳创意设计馆和深圳科技生活馆)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2020118-T)等24个在建工程在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实名考勤、管理人员履职备案、三方协议签订并上传"两制"平台、工资保证金保函上传到两制平台、农民工工资发放和工资流水同步等方面规范落实了"两制"工作,在此进行表扬。具体工程清单详见附件3。
(三)"两制"工作落实较差的项目
根据两制平台统计,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老旧楼体加固应急工程项目(EPC)、汇先丰景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原名:光明汇先丰保障性住房项目上部主体工程)、前海交易广场南区幕墙工程II标段工程等163个工程,未落实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实名考勤、管理人员履职备案、三方协议签订并上传"两制"平台、工资保证金保函上传"两制"平台、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等"两制"相关工作,在此通报批评。请市、区主管部门对上述163个未规范落实"两制"工作的工程,立即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书》(整改时限15个工作日),限期未整改的,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处置。具体工程清单详见附件4。
二、工作要求
(一)对照集中治理方案,抓紧开展自查自纠
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集中治理的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实名制方面:一是确保工程项目现场全员通过"i深建"落实实名登记、实名考勤和防疫登记工作,其中劳务人员每日考勤率不得低于60%;二是项目现场七大类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需在"两制"平台规范备案履职信息,按时考勤打卡,其中项目经理每月综合考勤率不得低于80%,其他六大类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每月综合考勤率不得低于60%;三是通过"i深建"完成班组管理工作,退场人员要及时进行班组评价。
分账制方面:一是建设单位应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二是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月、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三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总包合同要约定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工人工资款比例和拨付周期,存量项目未约定相关内容的应签订施工总包合同补充协议;四是总包单位应开设工人工资专用账户,通过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项目工人工资,并将专用账户发放流水通过各商业银行实时同步到"两制"平台。
(二)落实监管职责,加强"两制"检查
市、区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力量,组建检查小组,通过现场执法检查和日常线上执法,督促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充分履行各方职责,通过警示约谈、处罚、通报、曝光等手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两制"管理长效机制。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督,模范落实"两制"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3月2日
关键词:住建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