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项目部,各有关科室:

为落实做好寒潮天气的防范工作,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寒潮天气防范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20】6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寒潮天气防范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建【2020】61号

7.jpg

8.jpg

9.jpg

10.jpg



关键词;福建闽一,防范寒潮



上一篇:葛洲坝水泥所属宜城公司:练好安全基本功
下一篇:"抢"字当头,兴宁路项目建设快马加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