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在建项目分部验收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局抽查发现部分在建项目分部验收存在滞后于工程实体进度、质保资料和检验检测资料不齐、验收参会人员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严重影响工程整体质量。为深刻汲取近期房屋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分部验收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检查政府投资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资料情况。重点检查:验收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各项检测记录(报告)的数量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分部验收会议是否留存影音资料,参会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二)质量行为情况。重点检查:各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按照工程实体进度组织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是否由施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是否由施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
(三)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分部验收与实体工程是否同步;所含分项工程质量是否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测结果是否符合相应规定;观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各项目是否存在达到验收标准不予验或不达标准给予验收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
2020年10月16日至31日,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勘查、设计企业对在建项目分部验收情况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专人负责跟踪整改。自查发现分部验收进度滞后实体进度的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部验收。
(二)主管部门检查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12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工程项目开展分部验收专项执法检查。
我局将结合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同时,将组织检查组对市属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自查、检查工作,落实人员责任和资金保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参建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各责任主体现场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到岗配合检查,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全市近期开展的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相关企业和项目的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全面停工整改,并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依法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质量隐患问题,要公开曝光,并将有关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提高执法检查的震慑力。
(四)工作结束后,请各地主管部门认真对辖区内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6日
关键词:项目,验收